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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層高度:「挑高」、「挑空」以及「夾層」
一般而言,預售屋的高度專有名詞包括「挑高」、「挑空」以及「夾層」3種,其中又以「夾層」與民眾購屋最為相關。夾層是指室內空間至天花板間,另外施作出的樓地板,建商申請建照時須取得合法夾層登記,夾層面積不得超過33坪,或是該層樓地板面積的1/3。如果未經合法申請,或是超過法定面積,遭檢舉將有遭拆除之虞。
民眾購買夾層屋產品,可向代銷業者索取「建照」與「原始起造圖說」,若有標示「夾層」等字樣,民眾就可以安心購買。反之,非法夾層將影響建築物承載力,嚴重影響建築結構與居住安全。若是購買中古屋,可以查看「建物登記謄本」、「使用執照」以及「竣工圖」,有標示「夾層」字樣才是合法夾層。
「挑空」指為增加室內採光與視野,室內有2樓以上的空間。挑空部分因不計算樓板面積,不得計入樓地板面積,並且限制高度為6米。最常見的情況如別墅型產品的客廳,通常比一般大樓型的產品客廳更高,以利空間運用。
樓高超過3.6米即為「挑高」。一般使用分區為住宅用地,通常1樓高度不得超過4.2米,其餘各樓層高度均不得超過3.6米,但是,其他用途建築物如商業、工作用地,則不限此樓高規定。
資料來源:
蘋果日報2012年11月24日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property/20121124/34661353/挑高夾層屋慎防違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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