違章建築就算繳交房屋稅也不會變成合法?!

 

房屋稅條例第3條(課徵對象)
房屋稅,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,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,為課徵對象。

因此,就算是違章建築房屋也是房屋稅的課徵範圍。而繳納房屋稅僅屬於納稅義務的履行,違章建築未經建築主管機關審查許可並核發執照前,仍是屬於不合法的建築物。

台中市新舊違建分期?!

根據「台中市違章建築處理自治條例」草案,新舊違章建築劃分日期,訂為民國八十七年十月一日。經認定為舊違建者,拍照列管,列入分期分區計畫處理。



資料來源:
違章房屋應課房屋稅 但有納稅未必成合法建築
http://news.housefun.com.tw/news/article/96604618163.html

房屋稅條例
http://www.6law.idv.tw/6law/law/%E6%88%BF%E5%B1%8B%E7%A8%85%E6%A2%9D%E4%BE%8B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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