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違建夾層 當心結構安全疑慮

須承擔遭拆除風險 夾層面積不列入權狀卻加價

(蘋果日報2014年04月12日)
 
【倪浩倫╱台北報導】「魔術空間」、「1坪當2坪」。你是否看過類似的廣告,或聽過銷售人員這麼說過,如果有,務必要特別注意,因為這些多是違法的「夾層屋」。因坪效大,在市場上一度相當搶手,但除了要承擔遭拆除風險,更有結構安全疑慮。

夾層顧名思義,就是「夾」在樓地板和天花板間的樓「層」。一般多做「儲藏」或「居住」使用。根據建築管理條例,同一樓層夾層面積,不得超過該樓地板面積的1/3或100平方公尺(約30坪),且僅供儲藏使用。
夾層屋勢必須規劃樓梯,不僅花上一筆施作費用,也會佔據部分空間,。

勿貪圖坪效

建築物各層樓總面積大小,會受容積率限制,若夾層面積超過上述數字,就必須列入「權狀面積」。為了在原有面積內,「創造」出額外坪數好賣錢,建商拉高各層樓高度,暗示或明示客戶該空間可做夾層,吸引貪圖坪效的客戶。

建商要多賺錢,民眾要省錢,是夾層屋產生原因。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部主任徐佳馨表示,違法夾層屋,夾層面積雖不列入權狀面積,但勢必會加價,一般實務操作,總價是:權狀面積×單坪市價+夾層面積×(1/3∼1/2單坪市價)。

為了規避責任,預售屋銷售人員通常僅會建議民眾可做夾層屋,並推薦某特定廠商,在取得使用執照後,由客戶自行二次施工。

中信房屋南京三民店主任廖家慶表示,相較中古屋,預售屋夾層易引起糾紛。因為從家配圖較不易發覺夾層,「曾有建商廣告打3房,蓋好後客戶才發現,其中1房是屬於夾層。」若擔心夾層合法性,預售屋可索取建照、原始起照圖說,中古屋可從產權資料表來查詢登記的坪數和格局。

經舉報拆除

夾層大多為C型鋼,厚度約30公分。徐佳馨說,單層樓高至少要2米,居住起來才不易有壓迫感,故過去許多建商將樓高拉到4.2米、甚至4.5米。但根據現行法規,一般集合住宅除1樓可達4.2米,其餘樓層不得超過3.6米。

同一樓層若有不同高度,稱為「複層式產品」,法規規定,室內平均高度不得超過3.6米,有建商見招拆招,將3米、3.6米、4.2米的高度平均分在各戶,進而通過使照申請,各戶則增加約1/3夾層空間。增加的空間,多以規劃居住空間為主,衣櫥、桌椅、床舖等家具總重動輒不輕,若各戶多有做夾層,易超出建築結構的載重量,增加危險性。

不同於陽台外推,違法夾層因位室內,不易發覺。台北市建築管理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說,施作中的違法夾層,一經舉報會立即拆除,且若有違建疑慮,政府可要求和屋主約時間至家中會勘,民眾勿存僥倖心態。

夾層 報你知

項目 / 內容
★定義
◎位樓地板與天花板間的樓層
★面積
以該樓地板面積1/3、或100平方公尺為限
◎超過,須計入權狀面積並檢討容積率
◎無超過,不計入權狀面積,但僅供儲藏使用
★施作
◎二次施工均須向主管機管申請
◎建商為規避責任,多不會主動替客戶施作違法夾層
★違法夾層優點
◎增加室內使用空間
★違法夾層缺點
◎承載重量增加,易影響整體結構安全
◎施工過程易遭舉報拆除
◎政府可發文要求至室內檢查,有遭拆除風險
◎空間壓迫感大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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